直轄市是許多的最重要省級,此名稱主要被中國、、、等國家所採用。字面意義,是直接由所管轄的建制城市。直轄市往往需要較多的,且通常在全國的、和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該概念首先源自於1930年的《市法》,稱為院轄市。
由於直轄市的特殊,中國直轄市的中共市委書記一般由中共兼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直轄市
- 外文名:municipality
- 數量:中國大陸四個
- 名稱:,,,
城市定義,設立條件,民國時期,行政組織,設立時程,城市列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情況,設立時程,城市概覽,台灣地區,國外情況,朝鮮,韓國,越南,蒙古,寮國,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烏茲別克斯坦,俄羅斯,烏克蘭,
城市定義
直轄市屬於,是直屬中央政府管理的省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

共有、、直轄市以及特別行政區4種省級行政單位,其中,共有4個直轄市:、、、。
直轄市作為,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的定義。即使在中國,大陸的直轄市和台灣省的直轄市(“院轄市”)也不同。基本的定義是,一個普通的(詳見),面積可以小至一個人民政府、一個市、一個鎮、甚至一個村。不過對於多數國家而言,直轄市最基本要有自己的選舉機制,從而選出直轄市的。 中國的直轄市與省、、一樣均為最高一級行政單位,因此行政地位與相同;但是管轄區域與地級市相同,管轄、、等。
設立條件
成立直轄市主要要具備以下條件:
1、明顯的區位優勢和經濟政治,在國內主要城市中經濟體量靠前,直轄後能夠輻射,帶動整個地區的經濟的發展,且應與原有直轄市保持一定距離,例如原省屬時期的重慶市為,國內政治經濟地位較為突出。
2、人口不少於200萬人,且是所在區域最大的城市,因為密度人口是地區經濟發展的基礎。
3、非省會城市優先考慮,且城市和人口規模經濟體量綜合實力等超越所在省省會,長期居省內第一位置。
重慶市

4、省會直轄後本省它城有能力肩負省會。
5、有一定的經濟基礎,至少達到自足水平,便於往後政府調控。
6、儘量不破壞所在省的行政。
截至2016年底,中國大陸地區共有4個直轄市,分別是北京、、和,其市領導屬於正省級,即正部級幹部。
民國時期
行政組織
直轄市的制度源於於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稱的。1930年施行之《市組織法》將其改稱為院轄市,在本法中特別市的地方自治權力被大量削減,市長自開放直選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簡任)。
中華民國時期的領土

完成統一全國後,先在17年(1928年)頒布《市組織法》和《特別市組織法》,並將全市最高行政機關定名為“市政府”、最高民意機關定名為“市參議會”;於19年(1930年)制定新的《市組織法》,將“市”分為院轄市(即原之特別市;日後再改稱直轄市)和省轄市。院轄市與同級,省轄市則與縣同級。設定院轄市之人口門檻為一百萬人,省轄市為二十萬人,但僅有半數院轄市有達到人口標準。
設立時程
年份 | 日期 | 增加 | 減少 | 直轄市數目 | 備註 |
---|---|---|---|---|---|
1927年 | 3月 | 特別市 | 3 | 由淞滬商埠改制,自江蘇省析置 | |
4月 | 特別市 | 自湖北省析置 | |||
5月 | 特別市(首都特別市) | 自江蘇省析置 | |||
1928年 | 6月20日 | 、天津特別市 | 5 | 自河北省析置 | |
1929年 | 1月 | 武漢特別市 | 6 | 降為省轄市 | |
4月、6月 | 特別市 | 武漢再次升格,後易名 | |||
7月 | 特別市 | 自山東省析置 | |||
1930年 | 1月 | 特別市 | 5 | 自廣東省析置 | |
5月3日 | 市組織法實施,改稱院轄市 | ||||
6月20日 | 、市 | 降為省轄市 | |||
12月 | 市 | 北平再次升格、天津降為省轄市 | |||
1931年 | 7月 | 4 | 降為省轄市 | ||
1935年 | 6月 | 5 | 再次升格 | ||
1939年 | 5月5日 | 6 | 自四川省析置 | ||
1947年 | 6月5日 | 、、 | 9 | 東北新省區方案所劃置 | |
6月7日 | 、、 | 12 | 分別自廣東省,湖北省,陝西省析置 |
城市列表
中華民國在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以前,以人口達100萬人為基準,先後建制了12個院轄市。
編號 | 行政區 | 簡稱 | 設立年份 | 人口(1948年) | 地區 |
---|---|---|---|---|---|
51 | 1927年 | 1,030,572 | 華中注 | ||
52 | 1927年 | 4,300,630 | 華中注 | ||
53 | 市(今北京) | 平 | 1928年 | 1,672,438 | 華北 |
54 | 青 | 1929年 | 759,057 | 華中注 | |
55 | 1928年 | 1,707,670 | 華北 | ||
56 | 1939年 | 1,002,787 | 華中注 | ||
57 | 連 | 1945年 | 722,950 | 東北 | |
58 | 哈 | 1946年 | 637,573 | 東北 | |
59 | (今屬) | 1927年 | 846,801 | 華中 | |
60 | 1930年 | 960,712 | 華南 | ||
61 | 鎬 | 1948年 | 502,988 | 西北 | |
62 | 沈 | 1947年 | 1,094,804 | 東北 | |
備註: 1.國民政府在中國大陸建制的院轄市中,廣州、西安、瀋陽等三個城市兼具院轄市與省會的雙重地位。 2.這裡的地區為當時的地區劃分,地區劃分有所不同。 |
中華人民共和國情況
設立時程
1948年7月28日,華北聯合行政委員會(前身)決定石家莊、設為直轄市。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稱北京,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中心,另有11個直轄市(天津、上海、南京、西安、、、武漢(漢口)、、、、)。
1949年11月,設為直轄市。
1950年11月,設為(直轄市),由代管。
1952年11月15日,直轄市與江蘇省合併,設立為省會。
1953年7月,設為直轄市。
1953年9月,設為直轄市。
1954年6月,、、、、、、、旅大、、、直轄市皆降格為省轄市。
1954年7月,直轄市與四川省合併,後於1983年2月成為中國第一個,為當時四川省唯一一個副省級城市。
1958年2月,直轄市降格為河北省轄市,河北省行政中心由遷往天津。
1966年5月,河北省行政中心遷回保定。
山城重慶

1967年1月2日,從河北省分離,恢復直轄市。
1997年6月18日,從四川省分離,恢復直轄市。
城市概覽
名稱 | 人口(萬) | 面積(km2) | gdp總量(億) | 市委書記 | 市長 | 區劃 |
---|---|---|---|---|---|---|
2,172.90 | 16,410.00 | 24899.30 | 16區 | |||
2,419.70 | 6,340.5 | 27466.15 | 16區 | |||
1,562.12 | 11,760.26 | 17855.39 | 張國清 | 16區 | ||
3048.43 | 82,402.00 | 17558.76 | 唐良智 | 26區8縣4 |
台灣地區
台灣所謂“直轄市”(“院轄市”):、、、、、合稱為“”。
1949年,“”播遷來台,增設“直轄市”有:(1967年升格)、(1979年升格、2010年合併改制)、(2010年升格)、(2010年合併升格)、(2010年合併升格)、(2014年升格)。
名稱 | 簡稱 | 人口 | 面積(km2) | 人口密度 | 區劃 | 政府駐地 | 改制日期 |
---|---|---|---|---|---|---|---|
新北 | 3966818人 | 2052.5667 | 1932.61 | 下轄29區 | 2010年12月25日 | ||
北市 | 2702315人 | 271.7997 | 9942.30 | 下轄12區 | 1967年7月1日 | ||
桃市 | 2058328人 | 1220.9540 | 1685.84 | 下轄13區 | 2014年12月25日 | ||
中市 | 2719835人 | 2214.8968 | 1227.97 | 下轄29區 | 2010年12月25日 | ||
南市 | 1884284人 | 2191.6531 | 859.75 | 下轄37區 | |||
高市 | 2778992人 | 154.9517 | 942.79 | 下轄11區 | 1979年1月1日 | ||
2947.6159 | 下轄38區 | 2010年12月25日 | |||||
註:歷經兩次改制,第一次由省轄高雄市與高雄縣小港鄉改制,第二次由舊直轄高雄市與高雄縣改制,而舊直轄高雄市的法人地位被消滅。 ![]() |
國外情況
朝鮮
目前有兩個直接隸屬於中央的城市:平壤直轄市(朝鮮語:직할시/直轄市)及(朝鮮語:특별시/特別市)。
序號 | 名稱 | 改制年份 | 原屬 | 人口 | 面積(km2) | 區劃 |
---|---|---|---|---|---|---|
第一 | 平壤直轄市 | 1946年 | 3,255,388 | 3,149km2 | 19區4郡 | |
第二 | 2010年 | 205,000 | 746km2 | 1區1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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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
直轄市是在1991年以前曾有的行政區劃。設有、、、、、等個廣域市。
序號 | 名稱 | 改制年份 | 原屬 | 人口 | 區劃 |
---|---|---|---|---|---|
第一 | 1967年 | 1058萬 | 25 區 | ||
第二 | 1963年 | 400萬 | 15區1郡 | ||
第三 | 1981年 | 約249萬 | 7區1郡 | ||
第四 | 1981年 | 271萬0,579人 | 8區2郡 | ||
第五 | 1986年 | 142萬3,460 | 5區 | ||
第六 | 1989年 | 143萬8,778人 | 5區 | ||
第七 | 蔚山廣域市 | 1989年 | 113萬5,494人 | 4區1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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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的直轄市共設有5個。
序號 | 名稱 | 越南漢 | 人口 | 面積 |
---|---|---|---|---|
第一 | 首都 | 644萬8,837人 | 3324.92平方公里 | |
第二 | 城鋪 | 700萬 | 2390.2平方公里 | |
第三 | 城鋪 | 188.47萬 | 1507.57平方公里 | |
第四 | 城鋪芹 | 111.2萬 | 1390平方公里 | |
第五 | 城鋪沱灢 | 71萬人 | 942平方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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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
蒙古首都,不隸屬於任何一個省(盟)。
城市地位 | 名稱 | 人口 | 面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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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國首都 | 大約100萬 | 4704平方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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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國
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的首都萬象為該國唯一的直轄市:萬象(新馬台港澳譯為永珍)
城市在圖片中的位置 | 名稱 | 人口 | 面積(km2) |
---|---|---|---|
下圖數字13處 | (永珍) | 695,473 | 3,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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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薩克斯坦
哈薩克共和國的直轄市意為共和國直屬城市,設有兩市,分別為該國新舊首都。
城市在圖片中的位置 | 名稱 | 人口 | 面積(km2) |
---|---|---|---|
下圖數字2處 | 阿拉木圖市 | 1,405,456 | 325 |
下圖數字5處 | 683,939 | 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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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爾吉斯斯坦
吉爾吉斯的直轄市意為共和國直屬城市,設有兩市,分別為該國第一、二大城,也是首都和第二首都(法定)。
城市在圖片中的位置 | 名稱 | 人口 | 面積 |
---|---|---|---|
下圖數字1處 | 125萬 | 127平方公里 | |
下圖數字9處 | 奧什市 | 24.79萬人 | 2.92萬平方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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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茲別克斯坦
烏茲別克設有一個直轄市(:shahri):塔什乾市,為該國首都。為中亞第一大城,蘇聯時期為蘇聯第四大城。
城市在圖片中的位置 | 名稱 | 人口 | 面積 |
---|---|---|---|
下圖數字1處 | 213萬 | 260平方千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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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
俄羅斯聯邦直轄市,與其餘各權力相同,設有莫斯科、聖彼得堡和塞瓦斯托波爾三市。莫斯科和聖彼得堡為前兩大城市,在蘇聯時期,也為全蘇聯前兩大城市。
莫斯科市 | |||
人口 | 1150萬3600人 | 495萬1600人 | 32.1萬 |
面積 | 1081平方千米 | 1439平方千米 | 770平方千米 |
烏克蘭
設有一個直轄市:基輔市。基輔是該國首都,蘇聯時期為蘇聯第三大城。
名稱 | |
地圖 | ![]() |
人口 | 260萬 |
面積 | 782平方千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