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龍是第一個被命名的恐龍。在1676年,英國牛津市附近的cornwell一處石灰岩採石場,發現了部分斑龍骨頭。這些骨頭碎片被交給牛津大學的化學教授羅伯特·波爾蒂(robert plot),他同時也是阿什莫爾博物館的館長,他在1677年的“natural history of oxfordshire”一書上敘述了對於這些骨頭的敘述。他正確地將這些骨頭描述為一隻大型動物的股骨最下端,波爾蒂最初認為這些骨頭來自於羅馬戰象,但沒有任何證據表明,古羅馬人曾將大象帶到不列顛島上;他又轉而認為這骨頭來自於某種古代巨人族。這些骨頭之後就遺失了,但已留下足夠的敘述,得以確認它們屬於斑龍的股骨。食鱷斑龍
這個cornwell骨頭由理察·布魯克斯(richard brookes)在1763年再度敘述。他將這些骨頭命名為scrotum humanum,因為它們看起來類似人類的一對。在當時,這名稱被認為並不適合用在仍有爭論的動物上,而且並未在後來的科學文獻中使用。scrotum humanum是在雙名法開始採用後公布的,根據國際動物命名委員會的規定,理論上應該比斑龍(megalosaurus)還具有優先權,但國際動物命名委員會宣稱如果一個分類名詞在公布後遭到廢棄達到50年,這名詞將不再擁有優先權。所以,scrotum humanum成為一個遺失名(nomen oblitum)。 從1815年開始,在stonesfield的採石場發現了許多斑龍化石。的地理教授威廉·布克蘭(william buckland)取得了這些化石,他同時也是牛津大學基督教堂學院的院長。在當時他並不知道這些骨頭屬於何種動物;但在1818年,戰爭結束後,法國比較解剖學專家喬治·居維葉(georges cuvier)拜訪了牛津大學的布克蘭,他發現這些骨頭屬於一種巨大、類似蜥蜴的動物。在1824年,布克蘭在“transactions of the geological society”一書公布了關於這些化石的敘述。但詹姆士‧帕金森(james parkinson)已在稍早的1822年,在一篇文章中敘述了這些骨頭。
斑龍的右下顎繪畫,取自於威廉·巴克蘭1824年的書籍“notice on the megalosaurus or great fossil lizard of stonesfield”在1824年以前,布克蘭僅擁有斑龍的部分下顎與牙齒、一些脊椎骨、骨盆與肩胛骨的碎片、以及後肢,這些化石可能來自於不同的個體。布克蘭認為這些骨頭屬於一隻與sauia有關的巨大動物,他建立一個新屬斑龍(megalosaurus),並估計這動物的身長為12米。在1826年,ferdinand ritgen將斑龍命名了完整的學名megalosaurus conybeari,但這名稱並不被後來的學者所使用,則被認為是個遺失名。在1827年,吉迪恩·曼特爾(gideon mantell)將斑龍列於他的英國東南部地理測量當中,並將這個動物歸類於巴氏斑龍(megalosaurus bucklandii),也是至今所使用的學名。直到1842年,理查·歐文才建立恐龍這個分類項目。
在1852年,班傑明·瓦特豪斯·郝金斯(benjamin waterhouse hawkins)受到水晶宮委託,為了恐龍展覽而建立一個斑龍模型,這個模型仍位在水晶宮。早期古生物學家因為從未看過這些生物,因此將它們以傳說生物中的龍做為重建參考對象,使它們擁有巨大頭部,以四足行走。直到19世紀中期,在北美洲發現了其他獸腳亞目恐龍,才更準確地描繪出它們的外表。那個時期的恐龍分類較不嚴謹,因此在歐洲發現的所有獸腳類恐龍都被分類於斑龍。這些物種後來都被重新分類,但仍列在古老的科學文獻上,造成許多混淆。斑龍的大部分重建圖,都是在發現前建立的,這也造成許多混淆。德國杜賓根大學的休尼(friedrich von huene)在描繪斑龍時,改而採用的骨幹;比克爾斯棘龍是種神秘的大型獸腳類恐龍,背部有高的神經棘,曾被分類於棘龍科。因此,許多較晚的繪畫都根據休尼的版本,將斑龍畫成有背脊或小型帆狀物,類似棘龍。斑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