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崇禎
- 在位皇帝:明思宗朱由檢
- 開始時間:1628年
- 結束時間:1644年
- 前任年號:天啟
- 繼任年號:弘光
在位皇帝,年號紀年,大事年表,
在位皇帝
明思宗朱由檢(1611-1644),父,母劉氏。為第五子。七年(1627)八月丁巳,崇禎即皇帝位。十一月甲子,安置於,十一月乙巳,魏忠賢縊死。十二月,、子伏誅。
崇禎元年(1628)正月丙戌,戮及其黨崔呈秀屍。六月,削魏忠賢黨、籍。崇禎二年(1629)正月丁丑,定,自以下凡六等。這一系列的舉措,雷厲風行地清除了魏忠賢和客氏的勢力,鞏固了自己的政權地位,之禍逐漸澄清。使得朝野上下精神為之一振;然而初登皇位的崇禎,在誅滅魏忠賢勢力的同時,也促使明末龐大的勢力更加膨脹。
17歲登基的崇禎執政時,處於內亂、外患、龐大的集團把持朝政,整個明帝國可謂內憂外患,風雨飄搖。崇禎勤儉勤勉,兢兢業業,付出全部的精力與明末龐大的集團抗爭,17年來用盡心力意圖復興明室,最終城破自縊。崇禎皇帝最大的性格特徵是剛愎自用、獨斷多疑。
崇禎年間大明王朝所面對的問題主要有三,其一明末以為首的文官集團,其二為崛起的,其三為農民起義軍。
年號紀年
崇禎 | 元年 | 二年 | 三年 | 四年 | 五年 | 六年 | 七年 | 八年 | 九年 | 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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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年表
萬曆三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611年2月6日):崇禎出生。有人誤為1610年,他的生日在陰曆十二月二十四日(按照中國傳統陰曆紀年法),明萬曆三十八年大部分為1610年,但因算法不同,導致西曆與陰曆的差距,按照西曆來計算,萬曆三十八年臘月其實已經是1611年了。
萬曆四十二年(1614):崇禎的母親去世。
元年(1620):父親病逝。
天啟二年(1622):被封為。
天啟七年(1627):兄長病逝,即位為帝。
崇禎元年(1628):提出五年平遼。全國性大災荒,陝西爆發大規模農民起義。
崇禎二年(1629):三月,定立“逆案”,入案者255人,分別懲處。
五月,以主持用“西法”修定曆書,至崇禎8年修成《》137卷。
崇禎三年(1630),永平四城失守,畿輔震動,詔天下勤王,各方將領自保不暇,逗留不前,獨慷慨誓眾,率翼明捐資濟餉、裹糧率師;袁崇煥晝夜兼程,馳援京師,並收復永平四城。 後崇禎將袁崇煥下獄並處死。春,陝西對農民軍剿撫並用,部分農民軍流動至山西。 十二月,加派“”153萬餘兩,合原加派“”總計680萬餘兩。
崇禎四年(1631):正月,賑濟陝西災民,定議對農民軍實行以撫為主的政策。
崇禎八年(1635):正月,農民軍克,掘皇陵。調集各省精兵7萬餘在進行會剿。 八月,以為總理,與洪承疇分責東南、西北的剿除農民軍戰事。十月,下。
崇禎九年(1636):秋,、部進入四川,攻克大批州、縣。
崇禎十一年(1638):張獻忠部接受明軍招降,李自成部遭明軍圍剿,損失慘重,僅餘十八人。農民軍勢力一時低沉。同年,清軍犯境。
崇禎十四年(1641):正月,李自成部復振,攻克洛陽,殺。
崇禎十五年(1642):新年,揖拜閣臣,再圖振興。 二月,李自成部在大敗明軍,殺陝西總督。 三月、四月,等城相繼破,洪承疇被俘,降清。 五月,李自成部三圍開封。七月,田氏病故。
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崇禎皇帝命後宮嬪妃盡皆自殺,親手砍殺自己的兩位女兒,又命貼身太監小毛子帶三位皇子出逃,然後跟逃亡煤山,自縊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