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1271年—1368年),由建立,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定都(今北京),傳五世十一帝,歷時九十八年。
1206年,鐵木真統一建立大蒙古國後開始對外擴張,先後攻滅、、、、等國。去世後,引發了與的汗位之爭,促使分裂。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建元“”。1271年,忽必烈取《》“大哉乾元”之意改國號為“大元”,次年遷都,稱。1279年(至元十六年),元軍在消滅,結束了長期的戰亂局面。之後元朝持續對外擴張,但在出海征伐日本和東南亞諸國時屢遭失利,如、、、等。元中期政變頻繁,政治始終未上正軌。後期政治腐敗,權臣干政,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日益加劇,導致。1368年,稱帝建立,隨後北伐驅逐元廷攻占北京。此後元廷退居,史稱。1402年,元臣篡奪政權建立,北元滅亡。
元朝廢除和,保留與、分掌、、監察三權,地方實行,開中國行省制度之先河。元代也推行了不少弊政,如、制、制、制、制、、、等,中斷了的進程,深刻地重塑了宋後中國的歷史。元朝和海外貿易較繁榮,但整體生產力不如。在文化方面,期間出現了和等文化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朝
- 外文名:yuan dynasty
- 別稱:元、大元、元國、元代、蒙元
- 都城:
- 帝王:、、等
- 語言:蒙古語()、漢語等
- 貨幣:(為主)、圓形方孔錢
- 人口數量:九千萬左右(1341年)
- 主要民族: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等
- 國土面積:1372萬平方公里(1330年)
- 開創者:忽必烈
- 民族制度:四等人制
- 時間:公元1271年-公元1368年
- 主要城市:臨安、泉州、汴梁、廣州、上都等
國號,歷史,蒙古擴張,建立元朝,遠征海外,各地起義,中期朝政,漢化與政變,元末民變,北元衰亡,疆域,範圍,藩屬,政治,主要機構,行省制度,行政建置,法律制度,等級制度,軍事,經濟,農業,商品,人口,賦稅,文化,思想,文學,戲曲,宗教,科技,天文曆法,地理,農學,民族,漢族,色目,西南諸族,吐蕃,外交,帝王世系,
國號
元朝由於1271年建立。其前身是所建立的。元朝的正式國號叫大元,八年元世祖發布《》,取自於《·乾篇》的“大哉乾元,萬物資始”這句話。其中大元中的“大”字並非類似大漢,大唐那樣的尊稱,因為統治者是蒙古人所以又叫蒙元或胡元。1368年元廷退居,所以稱呼元廷的殘餘勢力時又叫北元或殘元。
歷史
蒙古擴張
蒙古人的直系祖先是和、屬同一語系的室韋各部落。時,他們分布在之北、之西、之東(以北,東起,西至)的廣大地域。曾受的統治,多稱之為()。貞觀年間,突厥勢衰,後臣服於唐。繼突厥而起的政權崩潰後,—達怛人大批進入南北。
元太祖成吉思汗

大約在9至11世紀,其中的一支,從望建河下游之東逐漸西遷,到了斡難河、和土剌河三河的上源一帶,分成 和迭兒列斤蒙古 兩大支,合稱為合木黑蒙古 ,其中包括許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當時在蒙古高原活動的,還有、塔塔兒、、、等部。所有這些氏族部落,先後都受到遼和金的統治。
蒙古部落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到12世紀時,大部分從事遊牧,只有少數部落農業。不過這時,他們通過同中原的貿易獲得了大量鐵器,從而推動了生產的發展,階級的分化更加明顯。為了更多的財富,各個部落的互相展開戰爭。
地區的眾多原為的臣屬。隨著金的衰落, 蒙古部落也開始壯大起來,逐漸脫離金政權的統治。金泰和四年(1204年),蒙古諸部領袖通過戰爭統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金泰和六年(1206年),鐵木真被各部落推舉為“”,建立政權於漠北,成立,國號。從此,蒙古草原結束了長期混戰的局面。
蒙古汗國成立後,不斷發動侵略戰爭擴張其疆域。
時間 | 對外戰爭 |
---|---|
1218年 | 滅。 |
1219年 | 西征中亞,一直進攻到的流域,於1225年東歸。 |
1227年 | 滅,成吉思汗也在對西夏的遠征中死亡。 |
1234年 | 滅。 |
1241年 | 一度逼近腹地。 |
1246年 | 招降。 |
1253年 | 滅。 |
蒙古軍隊的對外戰爭具有征服性質,為了減少蒙古軍隊的傷亡,加快戰爭的進度,蒙古軍隊在戰爭期間對敵人採取了殘酷而野蠻的政策。向蒙古軍隊投降的地區遭受的破壞相對較小,而大量敢於英勇反抗的地區破城之後人口被屠殺和奴役,無數財產被掠奪損毀。這一系列的征服戰爭給包括在內的眾多古老文明帶來了巨大的破壞,眾多民族受到了殘酷而不公正的民族壓迫,難以計數的人口和財產在戰火和隨後的瘟疫、饑荒及自然災害中損失,對戰火塗炭地區而言也是少有的黑暗時期。
蒙古帝國九斿大纛

蒙古汗國大汗於1259年在四川攻打時暴死,終年52歲。1259年11月,在宗王等大多數蒙古正統派的支持下於蒙古帝國首都通過“”大會即大汗位。與此同時,忽必烈與南宋議和後返回。
1260年3月,忽必烈在漢人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稱大汗;4月,忽必烈設立中書省,總管國家政務;5月,忽必烈頒布《》法令,並建元中統。引起了阿里不哥和蒙古正統派的強烈不滿,阿里不哥與忽必烈隨即展開了四年的汗位戰爭。
1264年阿里不哥戰敗,忽必烈奪得蒙古汗國的最高統治權。 忽必烈推行的“行漢法”主張,明顯違背了蒙古傳統,造成許多的不滿,拒絕歸附忽必烈汗國,結果導致其他幾個蒙古汗國紛紛敵對。這場內戰讓先後脫離獨立,直到時期才承認元朝為宗主國。
建立元朝
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稱帝,公布《》法令,取《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正式建國號大元。一年後,在規劃下,元帝國建都於金國中原的。
北方政局穩定後,忽必烈決定採用降將建議,先拔,浮漢水入長江,進取南宋。至元五年(1268年),命阿術、劉整督師,圍困隔漢水相望的襄、樊重鎮,襄樊軍民拒守孤城達六年。
元世祖忽必烈

至元十年(1272年)初,元軍攻下樊城,襄陽守帥呂文煥出降(見)。
次年六月,忽必烈命伯顏督諸軍,分兩路大舉南進。左軍由合答節度,以劉整為前鋒,由淮西出師。伯顏本人與阿術領右軍主力,九月,自襄陽出發,沿漢水入長江;同時,命董文炳自淮西正陽南逼,以為呼應。十二月,元水師入長江,克宋江防要塞陽邏堡。宋漢鄂舟師統帥夏貴遁,漢陽、鄂州宋軍降。伯顏分兵留阿里海牙經略荊湖,自領水陸大軍順流而東,以呂文煥為前鋒。宋沿江諸帥多為呂氏舊部,皆不戰而降。
至元十二年(1274年)二月,被迫督諸路精兵,抵禦元軍。這時,他仍企圖奉幣稱臣議和,被拒絕,只好在池州下游丁家洲勉強與元軍會戰。因宋軍內部不和,一觸即潰。同年秋,伯顏從建康(江蘇南京)、鎮江一線分兵三道趨宋都臨安(浙江杭州)。至元十三年正月,宋幼帝上表降元。
之後,南宋大臣與、等在東南沿海繼續頑抗,擁立益王為帝。死後,又擁立衛王,繼續抗戰。至元十五年(1278年),兵敗被俘,被囚於大都三年之久,拒絕了元朝的招安,後從容就義。
至元十六年(1279年),金朝降將指揮元軍在消滅了南宋最後的抵抗勢力,背著8歲的幼帝投海殉國,滅亡。
元朝的統一,結束了自唐末藩鎮割據以來中國的南北對峙、五六個民族政權長期並存的分裂和戰亂局面,推動了多民族統一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現存的元刻本《大元聖政國朝典章》

蒙古滅南宋後,統治階層出現了以為首的儒臣派與以為首的理財派官員之爭。由於蒙古需要大量財寶賞賜予各封王,加上開支繁重,所以財政日漸緊張。以儒臣派官員認為元朝應該節省經費、減免稅收。反之以為主的理財派官員認為,南人藏有大量財物,應沒收以解決朝廷的財政問題。於是這個問題在朝中沒有停止。
忽必烈信任色目官員,設立解決財政問題。而儒臣則以受漢化更深的太子為核心形成一派,與阿合馬抗衡。結果被刺殺,而真金也於其後得病而死。忽必烈仍然先後任用漢人、西藏人等理財派官員以之來解決朝廷的財政問題。
遠征海外
滅宋後,忽必烈對鄰近諸國發動了一系列的侵略戰爭,如、、和等。至元十一年(1274年),侵遭遇颶風,無功而還。至元十八年(1281年),又分兩路進攻日本,由率蒙古軍、漢軍、高麗軍從東渡,率(元政府收編的南宋軍隊)從慶元(浙江寧波)浮海北進。元軍在日本鷹島遇颶風,戰船多壞,將卒溺死者眾,又遭日軍掩殺,幾乎全軍覆沒。
至元十九年(1282年),遣從廣州渡海攻,連戰逾年。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至二十二年(1285年),鎮南王(忽必烈子)發兵侵(越南北部),命唆都從占城北上助戰,南北夾攻。安南王撤離都城,其主力走匿山林,避免與元軍決戰;待元軍疲憊,又出而攻擾。五月,脫歡因暑雨不止、瘟疫流行,被迫退師。唆都戰死。
元朝遠征日本

至元二十年(1283年)、二十二年(1285年),元兵兩次從雲南出侵緬國(緬甸),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進至,迫緬國定歲貢方物後退回。同年再侵安南,次年以糧盡師老北還。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十二月,史弼、亦黑迷失、高興從泉州起航出侵(印尼爪哇島)。爪哇統治者降元,並請元軍助討其敵國葛郎,打敗葛郎王以後復舉兵拒元,元軍力竭退師。
各地起義
從攻以來,連年戰爭,加以宮廷廩祿、宗藩歲賜,都需要巨額經費來支持。忽必烈急於解決國用不足的問題,因而日益信用以“理財助國”邀寵的大臣、、等人主持國政。至元七年至九年、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間,兩次設尚書省綜理財用。尚書省的理財政策主要包括:增加稅收、興鐵冶、鑄農器官賣、“括勘”(追還被私人、寺院奪占的南宋公田,起征田賦)、“理算”(追征各地歷年積欠的錢糧)、變更鈔法等,使國家的收入顯著增加。但由於吏治腐敗,專注搜刮,流於橫徵暴斂,成為阻礙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時,為了對外戰爭,打造東征海船,沿海和江南地區徭役徵發日益加重。人民不堪沉重的封建剝削與壓迫,紛紛起義。
至元二十年,江南各族人民起義凡兩百餘起,至元二十六年更增至四百餘起。在這前後,爆發了廣州歐南喜、黎德和福建黃華、鐘明亮等人領導的幾次規模較大的起義。
中期朝政
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忽必烈。由於太子早死,帝位由各方爭奪。最後,群臣在真金的長子晉王及三子之間選擇,由於鐵穆耳受元世祖下賜皇太子寶及鎮守和林。故晉王甘麻剌退讓,鐵穆耳即位,即元成宗。
元成宗鐵穆耳

停止對外戰爭,專力整頓國內軍政。採取限制諸王勢力、減免部分賦稅、新編律令等措施,使社會矛盾暫時有所緩和。同時,發兵擊敗西北、等,都哇、歸附,使西北長期動亂局面有所改觀。
元成宗在位期間基本維持守成局面,但濫增賞賜,入不敷出,國庫資財匱乏,鈔幣貶值。曾發兵征討(今西北部),引起雲貴地區動亂。晚年患病,委任皇后和大臣,朝政日漸衰敗。元成宗執政末年還成功與長期敵對的議和,結束了西北的動亂局面。
大德十一年(1307年),元成宗去世後,前太子之孫海山即位於,是為。並立其弟為皇太子,約定,同時又約定愛育黎拔力八達死後,帝位復歸武宗之子。元武宗為了擺脫,下令重新設立尚書省,並印發至大銀鈔,結果導致鈔大為貶值。至大二年(1309年),元廷與瓜分了,窩闊台汗國從此滅亡。
至大四年(1311年),愛育黎拔力八達即位後,生母興聖皇太后的重臣為右丞相。元仁宗取消了元武宗的經濟措施,並立其子為皇太子,違背與元武宗相約先立和世㻋繼位,再傳位碩德八剌等之約。封元武宗長子和世㻋為周王,將周王和世㻋徙居雲南,但和世剌途中起兵前往西北遊牧,元仁宗又將和世剌之弟放逐至南方。延祐元年(1314年),提倡漢化的元仁宗恢復科舉取士,史稱“”。
漢化與政變
延祐七年(1320年),元仁宗去世,即位,是為。元英宗繼承了其父元仁宗的以儒治國政策,加強中央集權和官僚體制,並於至治三年(1323年)下令編成並頒布元帝國正式法典——《》,共2539條。他還下令清除朝廷中鐵木迭兒的勢力,但隨著清理的擴大,再加上朝廷中的蒙古保守勢力對元英宗以儒治國的施政不滿,導致鐵木迭兒的義子在至治三年(1323年)夏天趁格堅汗去上都避暑之機,在上都以南15公里一個名叫南坡的地方,刺殺了元英宗及等人,史稱。
元朝蒙古官僚和僕從

元英宗被行刺後,鎮守和林的晉王的長子、的長孫率兵南下,殺掉行刺元英宗的叛臣後即位,是為。元泰定帝即位後,封被元英宗放逐到的為懷王,鎮守。
泰定五年(1328年),元泰定帝去世。丞相倒剌沙在奉泰定帝之子為帝,是為。而與此同時,元武宗的舊部重臣與丞相伯顏則分別秘密向漠北和江南遣使,同時迎接周王與其弟。結果,先至大都,在元年(1328年)自立為帝,是為。而抵達後,也宣布即位,是為。元文宗表面上表示願意退位,奉兄為帝,兩人遂相會於上都之南,毒死後稱帝。
元文宗重祚以後,大興文治。天曆二年(1329年)二月,札牙篤汗設立了,掌進講經史之書,考察歷代治亂。又令所有勛貴大臣的子孫都要到閣學習。奎章閣下設藝文監,專門負責將儒家典籍譯成蒙古文字,以及校勘。同年下令編纂《》,兩年後修成,為元代一部重要的記述的巨著。但元文宗在位期間,丞相自恃有功,玩弄朝廷,導致大元朝政更加腐敗。
元文宗於三年(1332年)去世後,為洗刷他毒死哥哥()的罪行,遺詔立年僅七歲的和西拉古圖土次子懿璘質班為帝,是為。但元寧宗僅在位不到兩個月即去世,不久後也去世。元明宗的長子被札牙篤汗皇后從靜江(廣西桂林)召回並立為帝,是為元惠宗,又稱元宣仁普孝皇帝。
元朝騎兵

元惠宗在位之初,右丞相的勢力很大,把持著朝政,甚至一度不把元惠宗放在眼裡。隨著時間的推移,元惠宗與伯顏的矛盾日益尖銳,後來在伯顏之侄的幫助下,元惠宗終於成功地廢黜了伯顏,並控制了政局。
至正三年(1343年),下令修撰《》《》《》三史,至1345年修成。
元末民變
元朝時期,蒙古統治者變本加厲向漢人收取各種名目繁雜的賦稅,民族壓迫十分嚴重,被掠奪更為常見。將各民族分為不同等級,殘酷剝削漢族民眾,人民揭竿而起,在泰定二年(1325年)就發生了河南趙醜廝、郭菩薩領導的起義。
元惠宗妥歡帖木兒

蒙古統治階級內部卻在為爭權奪利而互相征戰,因此加速了元朝的衰落。至正十年(1350年),元政府下令變更鈔法,鑄造“”錢,並大量發行新“”,但導致物價迅速上漲。
次年,元惠宗派治黃河,欲歸故道,動用民夫十五萬,士兵二萬。而乘機敲詐勒索,造成不滿。白蓮教首領、等人決定在5月率教眾發動起事,但事泄,韓山童被捕殺,於是劉福通帶韓山童之子殺出重圍,指韓山童為八世孫,打出“復宋”旗號,以紅巾為標誌,其後等人也紛紛加入。彭和尚亦在湖北扶助起義。至此揭開了大元滅亡的序幕。蒙古政府則派兵鎮壓各地,由丞相親自督戰攻起義軍部,一度取得了很大的勝利。
至正十四年(1354年),率軍圍攻起義軍部,被朝中彈劾,功虧一簣。
至正十六年(1356年)到至正十九年(1359年),繼承了病逝的郭子興的地位,並不斷擴充自己的勢力,攻占了江南的半壁江山。與此同時,在北方(李察罕)和等元軍將領則開始對北方紅巾軍展開反攻。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北方紅巾軍在之役中敗給新興並降蒙的,劉福通戰死,韓林兒南下投奔,隨後被殺。
北元衰亡
朱元璋在擊敗、、等其它南方起義軍和南方大元勢力後,於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開始北伐,在大將、等的協助下,於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八月攻克通州,元惠宗於七月二十八日,倉惶北逃,率軍攻陷元朝的首都元(),元作為一個全國性質的統治結束。元惠宗北遁,認為他順天明命,給他上為“順帝”。
元末農民戰爭示意圖

元惠宗退至,隔年又至。他繼續使用“大元”國號,史稱。當時北方除了據有漠南漠北,關中還有元將(王保保)駐守甘肅,此外元廷還領有東北地區與雲南地區。朱元璋為了占領北方,採取兵分二路,各個擊破的方式,此即第一次北伐。元惠宗戰敗後於1370年在去世,即位後北逃至漠北和林。明將奪取了甘肅地區。然而元將擴廓帖木兒仍然在漠北多次與明將等人作戰。明太祖曾多次寫信招降,但擴廓帖木兒從不理會,被朱元璋稱為“當世奇男子”。1378年四月,去世,繼位的元繼續和明朝對抗,屢次侵犯明境。
至於北元領有的東北地區與雲南地區方面:1371年,元朝平章降明,明朝占領遼寧南部。然而其餘東北地區仍由元朝太尉控制,納哈出屯兵二十萬於金山(今遼寧省金山堡以北遼河南岸一帶),與明軍對峙了十幾年,多次拒絕明朝的招撫。1387年、、等人發動第五次北伐,目標是攻占納哈出的金山。經過多次戰爭,1387年10月,投降,明朝占領東北地區。鎮守的元朝梁王,在元廷退回草原後仍然繼續忠效之。1371年明太祖派等人領兵平定據有四川的,並且勸降未果。1381年12月,明軍攻入,1382年梁王逃離昆明並自殺,隨後明軍攻克,明軍平定雲南地區。
為了徹底掃除北元勢力,於1388年5月命率領明軍十五萬發動第六次北伐。明軍橫跨戈壁至(蒙古國貝爾湖)擊潰元軍,俘虜八萬餘人,元和他的長子逃走,但是幼子被明軍擒住,至此北元國勢大衰。1388年元及長子天保奴被後裔也速迭爾殺害,北元不再使用及大元國號。
洪武三十一年(1399年),分布在上游沿岸的部首領,否認之子的宗主權,將其打敗並殺死,取得了統治各部的。額勒伯克之子繼位後也於建文四年(1402年)被鬼力赤殺死,稱其改國號為,明人稱為,北元亡。
元朝在喪失其優越條件之後被逐出了占領地,就連在忽必烈汗的領導之下所建造的大都亦無法守住,被逼回原本故鄉所在之北方草原。從此以後,大蒙古帝國再也不曾復活。
疆域
參見:
範圍
元朝的前身為,1206年成吉思汗建國時領有大漠南北與林木中地區(即地區),經由歷代蒙古諸汗的經營及三次西征後,疆域東起、東海,西抵、地區,北跨,南臨,建立起橫跨的。成吉思汗時期分封東道諸王與西道諸王,東道諸王是鐵木真之弟,大多分封於東部與地區,從屬性較強;西道諸王則是鐵木真之子,其中分封長子於、、以北的欽察草原,後由建立;封次子於以北的舊地,史稱;三子窩闊台分封於舊地,後由建立;、、、及東部則由幼子獲得,後由元朝。
1279年,攻滅一統中國,根據《》的記載,、、、(包括和)、東部(元初據有西抵)、青藏高原、、及諸島皆在元朝統治範圍內。自滅後雖然多次對、、、等國有所衝突,然而疆域大體趨於穩定。1310年時期,元朝與瓜分窩闊台汗國,元朝取得的領土,國土面積達1372萬平方公里(北疆以北緯55°為界),若北疆延伸至北冰洋則有2267萬平方公里。
元朝疆域東起、南抵、西至、北包,元史稱“東盡遼左西極流沙,北逾陰山南越海表,漢唐極盛之時不及也”。全國劃分為由中書省所直轄的京畿地區(即、山東、山西及漠南部分地區),由(初名)所管轄的地區,以及十個,分別為、、甘肅行省、、、、四川行省、、、。
藩屬
元朝的藩屬國有、、、及四大汗國。其中有兩個直屬的,即與緬甸,分置特別行政區與。西北方面,1268年的海都意圖奪回汗位而聯合與反元,史稱。直到1304年時期,元廷與這三大汗國達成和議,並與一同承認元朝的宗主地位,成為元朝的藩屬國,而且元成宗並賜伊利汗國君主刻有“真命皇帝和順萬夷之寶”等漢文印璽,實質上也承認其獨立性。到1310年時期,元朝和察合台汗國聯合攻滅。年間編纂《》時,將、、列為元朝的藩屬國。
元朝及四大汗國(台灣版疆域圖)

政治
對的統治方式,是草原貴族原有的統治體系,在它所征服的定居農耕地區的延續。漢地戶口的一部分直接領屬於,一部分被大汗分封給諸王、宗戚和勛臣。蒙古統治者把主持軍事、財賦征斂的部分官員和監臨各級地區的派到華北,同時又以款服入質、領軍從征、繳納差發為條件,允許自金末戰亂以來出現在北方的大小軍閥世侯,繼續行使在各自勢力範圍內的實際統治權。世侯們集兵刑賦役之政於一己,不相統屬。直到忽必烈建立元朝,這種局面才獲得根本轉變。他借鑑金代制度,在以“藩邸舊臣”為核心的中原知識分子參議下推行“漢法”,同時保留能充分保障蒙古貴族特權地位的種種制度,重新在華北確立了封建的中央集權制統治體系以及相應的各種典章制度。中統、至元間的創置,奠定了有元一代制度。元朝制度多沿襲金制,同時又有不少前代所不具備的特點。其中有的反映了中原王朝歷代相承的傳統體制本身的發展變化,如行省的設立;有的反映了被保留的蒙古舊制,如蒙古、探馬赤軍中的奧魯(老小營)建置;也有一些是在這兩者的互動作用下形成的,如刑罰體系中某些不同於前代的變化,對吐蕃地區實行的政教合一的統治等。
主要機構
- 中央
- 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領,為最高行政機關,行使宰相職權。中書省下有六部:吏、戶、禮、兵、刑、工。
- ,主要負責財政事務,不過時置時廢。
- :中央最高管理機關。
- :最高監察機關。
- 地方
- :掌管佛教僧徒及西藏事務。
- :管轄澎湖和。
- 行省制度:管理地方具體事務。
行省制度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機構,並為一級政區名稱。簡稱,或只稱省。元置中書省全國政務,也稱;因大元幅員遼闊,除地區直隸於中書省、西藏地區由宣政院管轄外,又於諸路重要都會設立十個,以分管各地區。在、武宗朝三次短期設立尚書省主管期間,行中書省也相應改稱行尚書省。元人稱其制為:“握天下之機,十省分天下之治。”
除、山東、山西由中書省吐蕃地區由宣政院管轄。元帝國在地方設定行中書省。元代“行中書省”的性質,有一個轉變的過程。早期是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帶中書省的職銜,在外行使“省”的職能。滅南宋之後,行省逐漸轉變成了一級地方行政組織,其首長也不再帶中書省的官銜。
行省下有道、路、府、州、縣、基層行政設施。
行政建置
蒙古人建立的元帝國在消滅南宋前,為了方便管治中土,就已在中土開始行漢法,將中國的大都作為首都,建立了一套以傳統中央集權作藍本的政治體制,例如設立了中書省和司農司等一系列專司機構,使用漢人的統治機構來統治人民,並在朝中任用了大批儒臣,包括、、等。首都大都就是在劉秉忠等人的規劃下建成的。此外,大元還建立了這個戶籍來保護和優待讀書人。後來,又恢復了科舉制度(不過名額很有限),尊崇孔子。理學是元代科舉的標準。從整個政權來說,元代並沒有統一的“官方思想”,一般來說,蒙古統治者更多地信奉草原的與佛教(特別是藏傳佛教)。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遵用,立中書省總領全國政務,始置丞相及、、右丞、等宰執官。其後,相繼於各大地區建立行中書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書省宰執官出領各,稱行某處中書省事。以後此類實際上已成為常設的地方行政機構,與前代所置臨時性的分遣機構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書省宰相行省事系銜,就與中書省的許可權沒有區別,嫌於外重,遂更定,只稱某處行省某官,不再帶中書省宰相職銜。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銓定省、台、院、部官,罷各所設丞相,只置為最高長官,以與相區別。後來,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許設。延祐七年(1320年),復罷各丞相,已置者皆降為。葉順鐵木耳(1324~1328)以後,某些又設丞相,視需要及任職者的地位而定。各一般置兩員(),右丞、左丞各一員(),參知政事兩員(),其品秩與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為一,置郎中、、,品秩皆低於都省。元末,有些還增置“添設”、右丞、左丞、參政等官。掌管轄境內的錢糧、兵甲、屯種、漕運及其他軍國重事,統領路、府、州、縣;距離省治遠的地方,另設統之,作為行省的派出機構。
然而,其“”施行得並不徹底。由於元帝國的面積較廣,除中原地區外還包括許多其它地方,不少中亞汗國君主以及蒙古王室成員都不滿忽必烈行漢法的舉動,忽必烈晚年也漸與儒臣疏遠,因此漢法並未成為一套完整的體系。
法律制度
元代始終沒有頒布完備的法典。至元八年(1271年)以前,中原漢地斷理獄訟,基本上參用金泰和律定罪,再按一定的折代關係量刑。至元八年十一月,在建“大元”國號同時,下令禁用泰和律。以後曾數次修律,都沒有完成。判獄量刑,主要根據已斷案例,類推解釋,比附定刑,與其他封建王朝相比,司法的隨意性較顯著。其他方面的立法行政,也都以詔制、條格(經皇帝親自裁定或直接由中書省等中央機關頒發給下屬部門的各式政令)為依據。因此,元朝的法制體系,主要是由因時立制、臨事制宜而陸續頒發的各種單行法構成的。政府下令,凡在朝及地方各衙門均應分別類編先後頒發的各種格例,使官吏有所持循。
元大都示意圖

當時“內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寫條格,至數十冊。遇事有難決,則檢尋舊例,或中所無載,則施行比擬”。條格和斷例歲增月積,繁雜重出,互相牴牾。元政府有時將歷年所頒降的某一方面的條例重加“分揀”、“斟酌”,厘定“等第”,形成新的法律文字,作為“通例”公布。同時,對國家的政製法程,也幾次召集老臣,從以往頒發的政府文書中選出“可著為令者,類集折衷,以示所司”,所成《》《》等格律類聚都是具有法典性質的政書(見《》)。
元朝法律大體上遵循前代“同類自相犯者,各從本俗法”的原則。“五刑”的刑罰體系與前代相比發生了某些變化。同時,由殺人者向被害者家屬償付燒埋銀,以及將刺字斷放的前科罪人發付原籍,由官司籍記充“警跡人”,交由村坊鄰右監督等規定,從元代開始制度化。對傷害罪,規定由加害者交付給受害者一定數量的“贍養之資”、“醫藥之資”,對加害者所處的實刑則比前代相應減輕。元代法律從維護蒙古貴族和地主階級利益出發,制定了種種不平等規定,有些蒙古法,如對偷盜牲畜處以賠九之罰、倍贓制,屠宰牲口時禁抹喉放血等,對施臨於漢族居民的刑罰體系也有一定的影響。
等級制度
在里,貴族處於最高統治地位,當蒙古人侵占其他國家建立政權後,就出現了包括蒙古貴族在內的多個民族貴族並立的情況,這產生了帝國該由誰統治的問題。元朝為維護蒙古貴族的專制統治權,採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國人分為四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這一政策維護蒙古貴族的。
等級 | 民族 |
---|---|
第一等 | |
第二等 | (主要指人,是最早被蒙古征服的,如、唐兀、、等,另外,蒙古高原周邊的一些較早歸附的,也屬於色目人,如等。) |
第三等 | (指淮河以北原金國境內的漢、、等族以及較晚被蒙古征服的、四川、雲南(大理)人,東北的高麗人也是漢人。) |
第四等 | (最後被蒙古征服的原南宋境內各族,淮河以南不含的人民。) |
早在時期,成吉思汗攻占中原後有位大臣提出將當地漢人驅趕後把中原變成蒙古人的。但成吉思汗的謀士契丹人以可以向漢人徵收大量稅收為由反對這個計畫,該提案沒有實施。
元朝存在等級歧視制度。一種常見的說法是將臣民分為四等,即、、、。這種劃分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規定中。比如禁止漢人打獵、學習拳擊武術、持有兵器(例如數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集會拜神、趕集趕場作買賣、夜間走路。“殺的償命,殺的罰黃金四十巴里失,而殺死一個,只要繳一頭毛驢的價錢。漢人如當兵則不許充宿衛,如當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貳(雖然實際上存在很多例外情況)。這些法律規範對於漢人均不平等,然而仍任用不少漢人為官、例如、等等。
遇到征伐戰爭,差別待遇較平時更甚。像1286年,為了進攻,徵用全國馬匹,色目人三匹馬中只征兩匹;而漢人的馬,無論多少,全部徵收。以後不斷征馬,每次如此,漢人的馬就成為珍品。
甲主”以上的首長,全由蒙古人擔任。當蒙古人不夠分配,或中亞人夠多時,則由中亞人擔任。蒙古官員大多數是的,每一個蒙古首長,如州長、縣長,他所管轄的一州或一縣,就是他的封建采邑,則是他的,他們對漢人沒有政治責任,更沒有法律責任。但實際上對於許多豪強是不適用的。雖然法令漢人持有兵器,但大興史氏、易州張氏、真定董氏等待遇和蒙古貴族相差無幾。相反許多貧民生活卻很困苦,到了元朝中葉,常有大批蒙古貧民在、等地被販賣,色目人也有不少淪為奴僕的。實際還是政權。
蒙古大汗可以隨時把漢人視如生命的農田,連同農田上的漢人,像奴隸一樣賞賜給皇親國戚——或功臣之類。南宋滅亡後所舉行的一次賞賜中,少者賞賜數十戶數百戶,多者竟賞賜十萬戶。每戶以五口計,一次就得到五十萬個農奴。漢人忽然間失去了傳留下來的農田,也忽然從淪為農奴,沒有地方可以申訴。蒙古人,都可以隨意侵占農田,他們經常突然間把漢人從肥沃的農田上逐走,任憑農田荒蕪,生出野草,以便畜牧。
然而學術界迄今並沒有發現元代有把臣民明確劃分為四等的專門法令,但這種劃分卻反映在一些政策和規定中,例如漢人打死蒙古人需要償命,而蒙古人打死漢人只需“斷罰出征,並全征燒埋銀”(原文為怯薛歹蒙古人,怯薛歹為元代一特權階級)。
近代有研究指出,元代有相當多的漢族人在各級官府擔任高級職務,其中不少是正職。在《》、《》、和《》所作傳的864名三品以上的官員中,漢人占了409位,即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七。此外,漢人在元朝官府里做正職的,除了在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及行中書省擔任高官的漢族大僚外,在六部中任職尚書的,亦俯拾皆是。綜合來看,漢族人在元朝各級政府不僅任職顯要者甚眾,而且擔任正職者也為數不少。認為“元朝各級官府 的高級官吏,必須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漢人最多只能做到副職”的說法並非準確。
軍事
參見:
蒙古重裝騎兵

元代軍隊包括蒙古軍、、漢軍、等。在草原的,仍過著兵民合一的遊牧生活,戰時出軍,平時便屯聚牧養。在,元朝軍士的來源採取從固定的軍戶中簽發的辦法。二年壬子(1252年)大規模籍戶時,已明確地區分民戶和軍戶。進入內地的大多數蒙古人戶及被收編的金、宋降軍之家,皆以軍戶著籍;此外還有一些或其他各族人戶陸續被新簽為軍戶,一般都由中戶充當。軍戶種田,可免稅糧四頃,稱為“贍軍地”。蒙古、探馬赤軍和漢軍(降軍和蒙古政權、元政府在華北簽發的軍隊)軍戶,都是通過奧魯進行管理的。奧魯的主要職責,一是從中起發丁男當軍應役,並及時起征亡故軍人的“戶下弟男”承替軍役,彌補軍隊缺員。二是負責按時為本奧魯起發的當役軍人置備鞍馬、器杖、盤費等軍需。蒙古、探馬赤軍的奧魯,隸屬於該奧魯當役軍士所在的萬戶、千戶之下,漢軍奧魯由所在地區的管民官兼領。新附軍(南宋降軍)未設奧魯。
元代軍事防衛分為兩大系統,即戍衛京師()的宿衛系統和鎮守全國各地的鎮戍系統。宿衛軍隊由和侍衛親軍構成。建國後,保留了創立的四怯薛輪番入侍之制,用他們列值禁庭以充護衛侍從,常額在萬人以上,由皇帝或親信大臣直接節制。侍衛親軍用於環衛京畿,到元朝末年先後置三十餘衛,衛設或率使,品秩與萬戶相當(正三品),隸屬於。進入內地的色目人軍隊,由於戰鬥力較強,相當一部分被編入侍衛親軍。鎮戍諸軍的布局,腹里主要由蒙古軍和戍守。華北、陝西、四川等地的蒙古、探馬赤軍由各地區的蒙古軍都萬戶府(都元帥府)統領,隸屬於樞密院。南方以蒙古軍、、新附軍相參駐戍,防禦重點是臨江沿淮地區。隸屬行省的鎮戍諸軍,方面有警時由行樞密院統領;平時日常事務歸於,但調遣更防等重要軍務仍受樞密院節制。全國軍馬總數,只有皇帝和樞密院蒙古官員知道,行省兵馬也只有為首的蒙古官員知道。
元代武士

經濟
參見:
方面仍以為主,由於蒙古統治者的殘暴和剝削,元朝整體生產力比低,但是在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廣泛種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蒙古人是,草原時期以為主,經濟單一,無所謂。攻打華北時,慘酷的屠殺和劫掠帶來很大的破壞。滅金國後,在勸諫下,同意復甦農業,鼓勵漢人墾殖以期長治久安。忽必烈即位之後,實行一些鼓勵生產、安撫流亡的措施。到元朝時,由於經濟作物不斷推廣種植,與棉紡織品在一帶都比較興盛。
農業
元朝經濟大致上以為主,其整體生產力雖然不如,但在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廣泛種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蒙古可汗進入中原之初,慘酷的屠殺和劫掠,給北方地區的經濟帶來了很大的毀壞。蒙古人原來是遊牧民族,草原時期以為主,經濟單一,無所謂土地制度。時期,曾打算盡殺漢人,把耕地都變為牧場,大臣建議不如保留漢人的農業生產,以提供財政上的收入來源。這個建議受到的採納。窩闊台之後,為了鞏固對漢地統治,實行了一些鼓勵生產、安撫流亡的措施,農業生產逐漸恢復。特別是經濟作物棉花的種植不斷推廣,棉花及棉紡織品在江南一帶種植和運銷都在南宋基礎上有所增加。經濟作物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就使當時基本上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在某些方面滲入了商品貨幣經濟關係。但是,由於元帝集中控制了大量的手工業工匠,經營日用工藝品的生產,官營手工業特別發達,對民間手工業則有一定的限制。
元朝運河和海運

商品
由於對交換依賴較大,同時受儒家輕商思想較少,故元朝比較提倡商業,使得商品經濟十分繁榮,使其成為當時世界上相當富庶的國家。而元朝的首都大都,也成為當時聞名世界的商業中心。為了適應商品交換,元朝建立起世界上最早的完全的紙幣流通制度,是上第一個完全以作為流通貨幣的朝代,然而因濫發紙幣也造成。商品交流也促進了元代交通業的,改善了陸路、漕運,內河與海路交通。
“至元通行寶鈔”紙幣

人口
年代 | 戶數(戶) | 口數(人) | 備註 |
---|---|---|---|
夏崇宗永安三年(1100年) | - | 估300萬 | - |
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 | 8,413,164 估870萬 | 53,532,151 估5600萬 | 學者認為滅亡後境內僅剩200萬戶、1050萬人。 |
宋寧宗嘉定十六年(1223年) | 12,670,801 估1550萬 | 28,320,085 估8060萬 | 此年為人口峰值,學者認為因宋元戰爭人口銳減超過一千萬。 |
元太宗八年(1236年) | 1,100,000 | - | 統計範圍為原金、夏境的華北地區,1235年實施的至1236年完成。 |
元憲宗二年(1252年) | 1,300,000 | - | 本年完成壬子籍戶 |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 | 1,418,499 | - | - |
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 | 13,196,206 估1500萬 | 58,834,711 估7500萬 | 原南宋境內有11840800戶,原金國境內有1355406戶。此次統計數據不包括西南各省的“山澤溪洞之民”。 |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 | 13,430,332 | 60,491,300 | 內郡(即北方)有1999444戶,江淮和四川(即南方)有11430878戶,共有59848964人,另外有游食者429118人,僧、尼213148人。 |
元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年) | ①14,002,760 ②11,633,281 | ②53,654,337 | ①號數據為官方統計峰值 ②號數據出自《元史·卷九十三》 |
元文宗至順元年(1330年) | 13,400,699 估1700萬 | 估8500萬 | - |
元惠宗至正元年(1341年) | 估1800萬 | 估9000萬 | 部分學者認為此年為元代人口峰值 |
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 | - | 估6000萬 | 學者認為元明之際的人口谷底為六千萬 |
註:本表官方統計數據僅包含(不含、、及)的居民,未包含特殊居民如、、、等人群,蒙古貴族軍將們又有大量的驅口,此外還有、等均不計入戶口統計,故實際人口遠多於在籍人口,本表估算數據出自的《》及的《》。 |
賦稅
主要有和兩項。稅糧南北不同,北方分為丁稅、地稅;南方則沿襲南宋舊制,按地畝徵收兩稅。科差行於北方者,包括絲料、和俸鈔三項。南方科差則有戶鈔、包銀。但“江南包銀”在元代施行時間很短。一般來說,元代的江南三省不徵收包銀。
至正之寶(權鈔錢)

差役按戶等編派,如坊正、、倉官及庫子等。又有修城、、築堤、運輸等力役。差役極為繁重,給勞動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官吏收錢的名目:部屬參見要“拜見錢”,逢年過節要“追節錢”,生辰祝壽要“生日錢”,迎來送往要“人情錢”,無事白耍稱“撒花錢”,例行公事要“常例錢”,論訴官司也要收錢。
文化
元朝在民族文化上則採用相對寬鬆的多元化政策,即尊重中國各個民族的文化和宗教,並鼓勵中國國內各個民族進行文化交流和融合。元朝還包容和接納歐洲文化,甚至能準須歐洲人在元朝做官,通婚等。歐洲著名歷險家馬可.波羅曾是元朝的重要官員。
元朝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大過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不同於其他為了提升本身文化而積極吸收中華文化,元朝同時採用西亞文化與,並且提倡蒙古至上主義。例如極力推崇,在政治上大量使用,的地位下降以及元代前期長時間沒有舉辦等。由於文化式微,意味宋朝的傳統社會秩序已經崩潰。這使得在士大夫文化地位下降,屬於中下層的的文化迅速的抬頭。這個現象在政治方面是重用胥吏,在藝術與文學方面則是發展以庶民為對象的戲劇與藝能,其中以最為興盛。
思想
元朝的思想上也是兼收並用的,他們對各種思想幾乎一視同仁,都加以承認與提倡,”三教九流,莫不崇奉“。早在1234年被俘到北方後,他就在燕京設立,講授,培養出一批理學家,使得理學得以北傳元朝時,元帝尊重儒學,冊封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王”,並且推崇為官學。元仁宗初年恢復,史稱,在《明經》、《經疑》和《經義》的考試都規定用儒者等人的注釋,影響後來明朝的科舉考試皆採用朱熹注釋。理學在元朝還有一些變化,南宋時期即有調和程朱理學的朱熹與心學的陸九齡等兩家學派的思想。到了元代,理學家大多捨棄兩派其短而綜匯所長,最後“合會朱陸”成為元代理學的重要特點。當代有名的理學家有、與與調和朱陸學的、與,其中許衡、劉因與吳澄被譽稱為元代理學三大家。朱學的後繼者為了配合元帝的需求,更注重在程朱理學的倫理道德學說,其道德蒙昧主義的特徵日趨明顯。從而把注意力由學問思變的道問學轉向對道德實踐的尊德性的重視,這也促成朱、陸思想的合流。元代理學的發展,也為明朝朱學與陽明的崛起提供某些思想的開端。
由於元朝由蒙古人所統治,漢族士大夫基於異族統治的考量,在元朝初期大多分成合作派與抵抗派。合作一派是華北儒者如、、與等人。他們主張與蒙古統治者和平共存,認為華、夷並非固定不變,如果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如果蒙古統治者有德行,也可以完全入主中原。他們提倡安定社會,保護百姓,將中華的典章制度帶進元朝,以教感化蒙古人。另一派是江南南宋遺民的儒者如謝訪、、、、、等人。他們緬懷南宋故國,堅持民族氣節。為了消極抵抗元廷,採取隱遁鄉里,終生不願意出仕的方式。並且以著述書籍為業,將思想化為書中主旨。到元朝後期,由於元仁宗實行延祐復科,恢復科舉,及第者都感謝天子的恩寵,紛紛願意為元廷解憂。元朝後期國勢大墬,政治腐敗、財政困難,使得當時士大夫如趙天麟、鄭介夫、張養皓與劉基等人紛紛提出各種政治主張,或從弊端中總結經驗教訓。他們大多提倡勤政愛民、廉潔公正、任用賢才等措施。元末民變的爆發使得南方有不少士大夫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鎮壓農民起義。在明朝建立後,少數元朝遺老紛紛歸隱不出。
元曲《竇娥冤》

文學
元朝文學以與為主,對於史學研究也十分興盛。相對的元朝的詩詞成就較少,內容比較貧乏,但是文以為長,詩以為著。
說“元無文”,但是敘事性文學如戲曲、小說第一次成了主導地位。元朝使華北誕生,江南則出現以浙江為中心的文人階層,孕育出《》和《》等長篇小說,自由奔放的文人如、等人,在城市發放出市民文化的花朵。
戲曲
元朝的戲曲,即,分成與,散曲具有詩歌獨立生命,雜劇則具有戲劇的獨立生命。當時城市繁華,元廷不重視中國文學與,當時社會提倡歌舞戲曲作為大眾的娛樂品,這些都使宋、金以來的戲曲升華為元曲。散曲是元代的新體詩,也是元代一種新的韻文形式,以抒情為主,主要給舞台上清唱的流行歌曲,可以單獨唱也可以融入歌劇內,與唐宋詩詞關係密切;雜劇是元代的歌劇,產生於金末元初,發展和興盛於元代年間。根據《》中所記,大約有五百三十五本,創作十分巨大而輝煌。元朝後期,雜劇創作中心逐步南移,加強與溫州發揚的的交流,到元末成為,明清時發展出和。
元曲大家關漢卿

當時散曲四大名家有、、與,有名的【南呂】《》反映作者樂觀和頑強精神;《》追求文字技巧,脫離散曲特有風格;描寫景物的《》雅俗兼備,以出奇制勝;其中描寫自然景物的曲子《》刻劃出一幅秋郊夕照圖,情景交融,色彩鮮明,被稱為“秋思之祖”。
雜劇五大名家除了與之外,還有、與(其中關、白、馬、鄭被稱為“”),有名的作品有《》、《》、《》、《》、《》與《》,主要表現社會與生活情況、歌頌歷史人物與事件,強調人物的情感。元曲的興盛,最後成為與、、並稱的中國優秀文學遺產。
宗教
元朝與各藩國:蒙古、蒙古、蒙古伊利汗國橫跨歐亞大陸,幅員遼闊,其疆土內的種族也十分繁多,這些都使得元朝的宗教呈現多元化,各類佛教(含與)、道教、等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東西方的商旅、教士亦來往頻繁,自西方傳來的伊斯蘭教、(含和天主教)與猶太教的影響力也逐漸增加。
由於元朝對境內各種宗教基本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甚且優容禮遇之,這種環境比較有利於宗教的傳播與發展。元朝有免稅免役特權,致使一些不法之徒投機為僧,甚至干預訴訟,橫行鄉里,成為元代的一個社會問題。不過,元世祖曾在禮節上歧視伊斯蘭教,例如不尊重其宰羊方法,伊斯蘭教徒被逼吃,此法令亦適用於徒。元朝對宗教管制較為寬鬆,使得民間如、等藉此建立秘密組織,進行抗元起義。
科技
天文曆法
元朝在天文曆法方面比較發達,元世祖邀請的來華,吸收了阿拉伯天文學的技術,並且先後在上都、大都、登封等處興建天文台與,設立了遠達極北南海的27處天文觀測站,在測定和觀測方面取得了遠超前代的突出成就。元朝有名的天文學家有、、、等人。耶律楚材曾編訂有《》,1267年撰進《》,等人修改曆法,以近世截元法主持編訂了《》,《授時曆》於1280年頒行,延用了400多年,是人類曆法史上的一大進步。
元朝科學家郭守敬

扎馬魯丁與後來的郭守敬研製出了簡儀、仰儀、圭表、景符、窺幾、正方案、候極儀、立運儀、證理儀、定時儀、日月食儀等十幾種天文儀器,當時在天文台里工作的還有阿拉伯天文學家可馬剌丁、等人。回回司天台一直存在到元末明初,仍由回回司天監黑的兒、阿都剌、司天監丞迭里月實等修定歷數。
地理
地理學方面《》的編纂、河源的探索、《》的問世及大批遊記類著作的出版是其主要成就。《元一統志》由政府主持,扎馬魯丁、虞應龍具體負責。該書對中國各路府州縣的建置沿革、城郭鄉鎮、山川里至、土產風俗、古蹟人物均有詳細描述,具有較高史料價值。元世祖命女真人都實探求黃河河源,認為(火敦腦兒)即河源,比較接近實際。還據此撰成《》。道士考察了今華北、華東、中南等廣大地區地理形勢,參閱《元一統志》等地理學著作,以“計里劃方”法,繪製成《輿地圖》,成為元朝地理學及中國地圖史上劃時代的人物。遊記類地理學著作有《》,整理的《長春真人西遊記》,《真臘風土記》,《島夷志略》等,對元朝國內外的地理地貌、風土人情、貿易來往等頗多描繪。
農學
元代的農業技術主要可見於《》、《》與《》等三部書。
民族
參見:
漢族
元朝統治者為始終保持其最高統治權力,維護蒙古貴族利益,竭力推行民族隔離和歧視政策,元初有官員就主張“漢人無補於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官員入仕堅持“長則蒙古人為之,而漢人、南人貳焉”的原則、限制民間保存弓矢,蒙古貴族無需勞動就可以享有漢人和其他民族的所有財產;殺一個南人只需罰交一頭毛驢價錢;平民甚至連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輩分為名。元世祖和英宗時期一度任用“漢儒”,後因時局變動幾經反覆。所謂“十戶一把菜刀”“初夜權”等傳說於正史無考。
色目
隨著蒙古西征,大批西域人東來入華。元朝把這些人稱為色目人。常見於元人記載的色目人主要有:回回、唐兀、汪古、畏兀兒、康里、欽察、阿速、哈剌魯、吐蕃、阿兒渾等。蒙古貴族往往重用色目人負責經濟和稅收,終元一代,色目人無論在政治經濟,還是在科技文化領域,都產生過重要影響。
西南諸族
在西南地區有、等民族。1252年汗命與自四川迂迴南滅大理,原大理國王段氏被任為大理世襲總管。任命大量酋長為世襲長官,運用管理西南民族。
吐蕃
吐蕃自晚唐就走向衰退。1247年窩闊台汗次子召請喇嘛來涼州,史稱,此後吐蕃喇嘛與蒙古大汗形成了布施關係。朝廷支持下在西藏建立政教合一制政權,首領出任元朝“”。
外交
參見:
在元朝建立前後始終對周邊國家和政權發動侵略戰爭,例如:、、、、等。
馬可·波羅

元朝時與各國外交往來頻繁,各地派遣的使節、、商旅等絡繹不絕,其中威尼斯商人尼可羅兄弟及其子成為得到元朝皇帝寵信,在元朝擔任外交專使的外國人。元廷曾要求周邊一些國家或地區(包括、、、、)臣服,接受與元朝的關係,但遭到拒絕,故派遣軍隊進攻攻打這些國家或地區,其中以最為著名,也最慘烈。
是忽必烈時代中西方交流中的最有名的基督徒。他聲稱於1275年到達中國,他的著作是許多年中歐洲人了解中國的惟一渠道。馬可·波羅稱他的父親尼柯羅·波羅和叔叔馬菲奧·波羅先於他到達中國。
他們於1252年離開,在作了幾年生意,並且在1265年下半年或者1266年上半年到達忽必烈的宮廷之前在和旅行。
帝王世系
(1206年—1271年) | ||||
(世祖追尊) | - | 神元皇帝 (世祖追謚) | - | |
(世祖追尊) | 成吉思汗 | 法天啟運聖武皇帝 (世祖追謚,武宗加謚) | 1206年-1227年 | |
(世祖追尊) | 也可那顏 | 仁聖景襄皇帝 (世祖追謚,武宗加謚) | 1227年-1229年 | |
(世祖追尊) | 木亦堅汗 | 英文皇帝 (世祖追謚) | 1229年-1241年 | |
- | - | 昭慈皇后 (世祖追謚) | 1242年-1246年 | |
(世祖追尊) | 庫裕克汗 | 簡平皇帝 (世祖追謚) | 1246年-1248年 | |
- | - | 欽淑皇后 (世祖追謚) | 海迷失 | 1248年-1251年 |
(世祖追尊) | - | 桓肅皇帝 (世祖追謚) | 1251年-1259年 | |
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 | 聖德神功文武皇帝 | 中統1260年-1264年 至元1264年-1294年 | ||
薛禪汗 | ||||
- | - | - | 1260年-1264年 | |
元朝(1271年—1368年) | ||||
世祖 | 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 | 聖德神功文武皇帝 | 至元1271年-1294年 | |
薛禪汗 | ||||
裕宗 (成宗追尊) | - | 文惠明孝皇帝 (成宗追謚) | - | |
成宗 | - | 欽明廣孝皇帝 | 元貞1295年-1297年 大德1297年-1307年 | |
完澤篤汗 | ||||
順宗 (武宗追尊) | - | 昭聖衍孝皇帝 (武宗追謚) | - | |
武宗 | 統天繼聖欽文英武大章孝皇帝 | 仁惠宣孝皇帝 | 至大1308年-1311年 | |
曲律汗 | ||||
仁宗 | - | 聖文欽孝皇帝 | 皇慶1312年-1313年 延祐1314年-1320年 | |
普顏篤汗 | ||||
英宗 | 繼天體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 | 睿聖文孝皇帝 | 至治1321年-1323年 | |
格堅汗 | ||||
顯宗 (泰定帝追尊) | - | 光聖仁孝皇帝 (泰定帝追謚、文宗剝奪) | - | |
- | - | - | 泰定1324年-1328年 致和1328年 | |
- | - | - | 天順1328年 | |
欽天統聖至德誠功大文孝皇帝 | 聖明元孝皇帝 | 天曆1328年-1329年 | ||
札牙篤汗 | 天曆1329年-1330年 至順1330年-1332年 | |||
順天立道睿文智武大聖孝皇帝 | 翼獻景孝皇帝 | 天曆1329年 | ||
忽都篤汗 | ||||
沖聖嗣孝皇帝 | - | 懿璘質班 | 至順1332年 | |
惠宗 | 順皇帝 (明太祖尊) | - | 至順1333年 元統1333年-1335年 至元1335年-1340年 至正1341年-1368年 | |
烏哈噶圖汗 | ||||
(1368年—1402年) | ||||
惠宗 | 順皇帝(明太祖尊) | - | 至正1368年-1370年 | |
烏哈噶圖汗 | ||||
必里克圖汗 | - | 宣光1371年-1379年 | ||
- | 烏薩哈爾汗 | - | 天元1379年-1388年 | |
- | 卓里克圖汗 | - | 1388年-1391年 | |
- | 恩克汗 | - | 1391——1394年 | |
- | 尼古埒蘇克齊汗 | - | 1393年-1399年 | |
- | 掍特穆爾汗 | - | 1400年-140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