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和平理事會是保衛和平運動的領導機構。1950年11月22日在華沙成立。前身是“世界保衛和平大會常設委員會”(1949—1950年)。其宗旨是:要求銷毀所有大規模殺傷武器,停止軍備競賽,撤銷外國軍事基地,剷除各種形式的殖民主義和種族歧視,尊重人類的尊嚴以及國家領土和主權,主張不同社會制度的國家和平共處,通過協商解決各國間的爭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世界和平理事會
- 創立時間:1948年
- 創始國:法國、德國、義大利、波蘭
- 主要機構:常設委員會
- 通過檔案:《告全世界人民的宣言》
- 中國名人:杜甫、李時珍、齊白石
成立,發展,
成立
二戰後,由於的發展,世界人民不願再遭受新的大戰的浩劫與毀滅性的核災難,在許多國家中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反對核和保衛和平的運動。1950年 3月世界保衛和平大會常設委員會發表了《》,要求無條件禁止,並開展了簽名運動。半年中簽名的達5億人,中國人民簽名的達2.2億人。許多國家建立了全國性的保衛和平委員會。中國人民保衛世界和平委員會於1949年10月成立,主席郭沫若。1950年11月在召開,有81個國家的代表參加,大會通過宣言,號召各國人民不要等待和平,必須去爭取和平,希望聯合國成為保衛和平與安全的機構。大會決定成立世界和平理事會,主席是f.約里奧 -居里(法),副主席是p.(意)、a .(蘇)、j.b.(英)、郭沫若(中)等。
發展
1949年4月,第一屆世界保衛和平大會在法國和同時召開,要求裁減軍備、禁止原子武器、緩和國際緊張局勢、共同保衛世界和平。 1950年11日,第二屆世界保衛和平大會在波蘭首都華沙召開,來自80多個國家的代表參加了會議。會議通過了《告全世界人民的宣言》,並決定成立世界和平理事會。 1951年2月,世界和平理事會在德國的召開會議,會議通過了《要求五大國(美、蘇、中、英、法)締結和平公約的宣言》,掀起了世界範圍內的,簽名人數達6億多人,其中中國有3億多人簽名。 本次會議上,被推選為。 1953年,被世界和平理事會推選為世界文化名人。 1958年,被世界和平理事會被推選為世界文化名人。 1962年,被世界和平理事會推選為世界文化名人。 1963年,先生被世界和平理事會推舉為世界文化名人。